大商所就焦煤期貨期權合約公開征求意見
根據此次征求意見稿,焦煤期權與大商所已上市期權合約的設計思路一致,適用于同一套規則體系。其中交易單位、報價單位、漲跌停板幅度、合約月份、交易時間均與標的期貨合約保持統一;行權方式設置為美式。
新華財經北京9月17日電(記者 王小璐)9月17日,大商所發布公告,就焦煤期貨期權合約(下稱焦煤期權)公開征求意見,截止日期為2025年9月24日。
據了解,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焦煤生產和消費國。作為鋼鐵產業鏈的重要原燃料,焦煤支撐著我國每年超10億噸的粗鋼產量。近年來,受供應格局調整、下游需求振蕩等因素影響,焦煤現貨價格波動幅度較大,產業鏈企業避險需求較為強烈,尤其是在綜合整治“內卷式”競爭過程中,對于精細化避險工具的需求日益迫切,期待焦煤場內期權盡快推出,以幫助企業更精準應對價格波動,穩定生產經營。
焦煤期貨于2013年在大商所上市,已平穩運行十二年,在價格發現、風險管理和資源配置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,有效助力產業穩妥應對煤炭市場價格波動,為煉焦煤資源保供穩價和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提供了有力支持。2025年上半年,焦煤期貨日均成交量48.0萬手,日均持倉量48.7萬手,法人客戶持倉占比43%??傮w來看,焦煤期貨市場運行成熟穩健,為焦煤期權的推出奠定了良好基礎。
根據此次征求意見稿,焦煤期權與大商所已上市期權合約的設計思路一致,適用于同一套規則體系。其中交易單位、報價單位、漲跌停板幅度、合約月份、交易時間均與標的期貨合約保持統一;行權方式設置為美式;行權價格覆蓋標的期貨合約1.5倍漲跌停板幅度對應的范圍,以滿足交易者對平值、實值、虛值期權的交易需求;期權到期日和最后交易日為標的期貨合約交割月份前一個月的第12個交易日,交易所可以根據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最后交易日。
同時,大商所對焦煤期權的行權價格間距、最小變動價位等進行了針對性的設計。行權價格間距方面,焦煤期權沿用了分段的行權價格間距設計思路,并根據“近密遠疏”原則掛牌期權合約。對于近六個自然月對應的期權合約,行權價格位于1000元/噸至2000元/噸之間時,行權價格間距為20元/噸,區間以下和以上行權價格間距分別為10元/噸和40元/噸。對于第七個及以后自然月對應的期權合約,行權價格間距為上述各段間距的2倍。最小變動價位方面,焦煤期權的最小變動價位為0.1元/噸,是標的期貨合約最小變動價位的1/5。
目前,大商所已推出18個商品期權,覆蓋黑色、農產品、化工板塊。焦煤期權的上市將進一步豐富我國商品期權市場產品供給,與現有的焦煤、焦炭期貨和鐵礦石期貨、期權等工具形成合力,構建更為完備的鋼鐵原燃料避險工具體系,為鋼鐵產業鏈企業提供更加全面的風險管理解決方案。
為了使合約設計更貼近現貨市場需求,在焦煤期權研發過程中,大商所與業內專家、產業企業、期貨公司等進行了深入探討,形成本次征求意見稿。大商所相關業務負責人表示,下一步,大商所將結合市場各方反饋的意見建議,進一步優化完善合約規則,確保焦煤期權平穩上市運行,穩步發揮市場功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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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輯:吳鄭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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