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西構建旅行社信用全流程管理體系 分級分類差異化監管
為推進旅行社行業信用體系建設,促進行業誠信自律,近日,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正式印發《廣西壯族自治區旅行社信用管理辦法(試行)》《廣西壯族自治區旅行社信用評價指標體系》《廣西壯族自治區旅行社信用修復管理辦法(試行)》等系列文件,對全區范圍內旅行社的信用信息歸集、信用評價、信用評價結果運用等活動進行了規范,同時建立起保護市場主體權益的信用修復機制,進一步完善了全區旅行社信用管理機制,有利于規范旅行社經營行為,保障旅游者合法權益,推動文旅行業高質量發展。
此次發布的系列文件,以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》《廣西壯族自治區社會信用條例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,結合廣西文旅行業實際,構建“信用信息歸集—信用評價—結果應用—信用修復”的全流程管理體系。其中,《廣西壯族自治區旅行社信用管理辦法(試行)》明確,信用管理工作覆蓋全區范圍內依法設立的獨立法人旅行社,由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統籌信用信息采集、歸集與管理,各級文旅部門協同推進信用評價、結果應用及異議處理等工作,同步建立與發展改革、市場監管、稅務等部門的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機制,實現“一處失信、處處受限”。
《廣西壯族自治區旅行社信用評價指標體系》則設定了科學的評價標準:總分為100分(含5分加分項,加分后總分不超過100分),信用等級劃分為A(信用優秀,85分及以上)、B(信用良好,65~85分不含85分)、C(信用中等,40~65分不含65分)、D(信用失信,40分以下不含40分)四個等級。同時明確6類“一票否決”直接判定為D級的情形,如近一年發生重大旅游安全責任事故且旅行社負主要責任、被吊銷經營許可證、被認定為嚴重失信主體等。
在信用評價結果應用方面,文件強調分級分類差異化管理:對A級旅行社,將提供行政許可便利、優先享受優惠政策、減少監管檢查頻次等10項激勵措施,申請出境旅游業務資質時也將被優先考慮;B級旅行社可享受許可便利、政策傾斜、降低檢查比例等激勵;C級旅行社按常規頻次監管,暫緩評優推薦;D級旅行社將被納入失信備案,提高檢查頻次,限制參與評優及申請獎補政策,同步推送稅務部門實施重點稽查。
此外,《廣西壯族自治區旅行社信用修復管理辦法(試行)》為失信旅行社提供信用重塑路徑。符合“已履行相關義務、消除不良影響、信用管理措施期滿”等條件的D級旅行社,可按“申請—受理—核查—決定—修復”流程申請信用修復,經審核通過后,相關失信記錄將被調整或撤銷,管理措施同步解除,切實保障旅行社合法權益。
據了解,廣西旅行社信用評價工作原則上每年開展并公布一次,經營期滿一年的旅行社均納入評價范圍,不滿一年的暫不評定。下一步,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將加強政策宣傳解讀,組織誠信經營培訓,引導旅行社強化信用自律,同時推動旅行社信用評價結果在行政許可、政府采購、金融服務等領域廣泛應用,營造“知信、守信、用信、增信”的良好行業氛圍,為廣西文旅產業健康發展筑牢信用基石。